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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积金〔2025〕6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9

  • 发文字号: 成公积金〔2025〕6号
  • 发文单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2-0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 生效日期: 2025-02-08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相关单位及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及《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公积金〔2021〕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两位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本通知自2025年2月8日起执行,以受理时间为准。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原有规定执行。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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