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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公积金〔2025〕1号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6

  • 发文字号: 遵公积金〔2025〕1号
  • 发文单位: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1-24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贵州省遵义市
  • 生效日期: 2025-02-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4 号)和《遵义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遵住委字〔2022〕3 号),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如下。

一、最低缴存基数及执行时间
   自2025年2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130元,最低月缴存额调整为214元(其中,单位每月107元,个人每月107元)。

二、其他事项
   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1890元)执行至2025年1月31日止。

特此通知。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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