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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2025年度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期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5-01-20
  • 类别: 暂无
  • 发文地区: 河南省洛阳市
  • 生效日期: 2025-01-20
  • 业务类型: 暂无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职工医保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按照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2025年职工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自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征缴至12月31日征缴期结束,部分企事业单位由于预算资金紧张等客观原因,造成未按时缴纳2025年职工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根据有关单位、个人反映及诉求,结合我市职工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征缴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我市2025年职工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征缴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请相关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缴费申请,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足额缴纳职工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凡未在延长期限内足额缴费的,将无法享受2025年职工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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