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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89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1-2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陕西省
  • 生效日期: 2025-01-22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中心各部室,各受托银行,各缴存职工:

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西房金发【2025】2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女58岁、男63岁),所申请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二、本通知印发前已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贷款,按原规定执行。原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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