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苏办发〔2024〕18 号)中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要求,现将我市优化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我市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
支持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我市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
本通知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 年 10 月 30 日
连云港-住房公积金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