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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三明市劳务派遣单位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1-20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福建省三明市
  • 生效日期: 2025-01-20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164号)文件精神,支持劳务派遣单位稳定就业岗位,现就2024年度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返还对象

  劳务派遣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

  2.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向分公司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分公司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需提交申请。

  二、享受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申请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大型企业,月平均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中小微企业。

  3.享受劳务派遣单位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用工单位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要求。

  涉及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并按规定用途使用;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劳务派遣单位应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且按照用工单位划型享受相应的返还资金。

  以下情况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1.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年度及审核期间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国家规定,属于严重失信企业和受环保处罚企业;

  2.劳务派遣单位无有效证件(或证件有效期过期)违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3.派遣至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

  三、申报方式

  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参保地的失业保险机构审核办理,需通过窗口申报。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四、申报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请于2025年2月底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经办机构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和电子文档,书面材料要求需盖申请单位公章,其中四、五、六项涉及用工单位的材料需加盖用工单位公章:

  (一)《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年度参保花名册(详见附件2);

  (五)拟拨付用工单位明细表(详见附件3);

  (六)其他资料:

  1.参保人员为申请单位自有员工(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的,需提供劳动合同、该年度员工考勤记录表和工资发放流水或个税申报记录,依法开展承揽、外包的还需提供相关协议;

  2.参保人员为被派遣劳动者(不含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的书面劳务派遣协议、每月结算票据、劳动合同、该年度员工考勤记录表和工资发放流水或个税申报记录。

  五、其他要求

  享受稳岗返还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在收到资金后1个月内拨付到位,并向经办机构提交《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及拨付情况表》(详见附件5)及自有员工部分资金使用凭证、拨付给用工单位部分的银行转账凭证,主动向经办机构退回未使用、未按规定使用和未拨付部分。逾期经提示后一个月内仍拒不提供的,将要求你单位退回未使用、未按规定使用和未拨付部分,并取消其下一年度申领资格。

  享受稳岗返还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妥善保管稳岗返还的资金拨付、使用及用工管理(包括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自有员工工资表等)资料。

  六、三明市各县(市、区)稳岗返还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窗口地址
1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7500902、7500903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1窗口
2永安市劳动就业中心05983633603、3633145、3633985福建省永安市南翔路2199号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219、233、236办公室
3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5988863070、8863062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公园一号三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二楼4号窗口
4三明市三元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88083606、8083701三明市三元区崇桂新村89幢一层三元区人力资源市场6号窗口
5大田县劳动就业中心05987228401、7339335福建省大田县赤岩山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8号窗口
6宁化县劳动就业中心05986836800宁化县翠江镇万星广场政务服务中心2楼9号、10号窗口
7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88793521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29号建材城B栋二楼人社局大厅就业窗口
8明溪县人才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82861972明溪县河滨北路269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人社窗口
9尤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86323341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水东紫阳大道1号行政服务中心141窗口
10将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5988770581将乐县水南金森大厦政务中心二楼45号窗口
11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87868386、7832368泰宁县归化路49号政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12建宁县劳动就业中心05987971316、7971359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2窗口

  附件:1.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

        2.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年度参保花名册

        3.拟拨付用工单位明细表

        4.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告知函

        5.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及拨付情况表

        6.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汇总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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