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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4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3-12-05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
  • 生效日期: 2023-12-05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医保规〔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保 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连医保〔2023〕129号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doc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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