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精神,促进解决多子女家庭住房困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及贷款业务,具体如下:
一、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上每月提高500元,即:在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租房,每月提取1100元,全年提取13200元;在各县(市)租房,每月提取800元,全年提取9600元。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三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上每月提高1000元,即:在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租房,每月提取1600元,全年提取19200元;在各县(市)租房,每月提取1300元,全年提取15600元。
二、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10%;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
在2022年6月2日之后已办理了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家庭成员以当时申请贷款情况认定),将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并提供相应价值贷款抵押物,可按当前贷款最高限额重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次数不累加计算,申请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
贷款可贷额度的确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视其房屋价值、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综合因素核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2022年11月22日
九江-住房公积金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