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九江和黄冈住房公积金业务跨江办理,实现两地住房公积金业务深层次互通协作,经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充分协商,现就进一步优化九江、黄冈公积金业务跨江通办通告如下:
九江、黄冈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两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取消异地贷款时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户籍限制,享受本地职工“同城化”待遇。
九江、黄冈两地公积金中心互相取消“公积金账户在两地转移过程中需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缴存满6个月,方能办理异地账户转移接续业务”的限制条件。
(一)在已实现的跨江通办事项基础上,进一步将跨江通办事项增加至13项(详见附表)。
(二)两地各住房公积金网点设立“异地通办”专窗,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多种方式实现跨江通办,上述13项事项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实现全程网办。
(一)建立异地贷款贷后催收协作机制,协助对方中心做好信息协查、贷款催收与执行扣划等工作。
(二)加大核查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合作力度,形成治理合力,共同防范资金风险。
九江、黄冈两地公积金中心在已形成“政策互动、服务互鉴、系统互通、信息互享、信用互认”合作格局的基础上保持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深化两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身份互认、业务窗口互动、信息互联共享、风险联防联控”区域合作机制,使“互认互贷”落到实处,不断将跨江发展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
特此通告
附:九江-黄冈住房公积金“跨江通办”项目一览表
2022年11月29日
九江-住房公积金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