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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跨江通办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2-12-2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江西省九江市
  • 生效日期: 2022-12-2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加快推进九江和黄冈住房公积金业务跨江办理,实现两地住房公积金业务深层次互通协作,经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充分协商,现就进一步优化九江、黄冈公积金业务跨江通办通告如下:

一、深化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

九江、黄冈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两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取消异地贷款时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户籍限制,享受本地职工“同城化”待遇。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九江、黄冈两地公积金中心互相取消“公积金账户在两地转移过程中需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缴存满6个月,方能办理异地账户转移接续业务”的限制条件。

三、拓宽住房公积金跨江通办事项范围

(一)在已实现的跨江通办事项基础上,进一步将跨江通办事项增加至13项(详见附表)。

(二)两地各住房公积金网点设立“异地通办”专窗,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多种方式实现跨江通办,上述13项事项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实现全程网办。

四、加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管理协作

(一)建立异地贷款贷后催收协作机制,协助对方中心做好信息协查、贷款催收与执行扣划等工作。

(二)加大核查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合作力度,形成治理合力,共同防范资金风险。

九江、黄冈两地公积金中心在已形成“政策互动、服务互鉴、系统互通、信息互享、信用互认”合作格局的基础上保持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深化两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身份互认、业务窗口互动、信息互联共享、风险联防联控”区域合作机制,使“互认互贷”落到实处,不断将跨江发展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

特此通告

附:九江-黄冈住房公积金“跨江通办”项目一览表

2022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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