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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保办字〔2022〕15号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落实《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4

  • 发文字号: 九医保办字〔2022〕15号
  • 发文单位: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2-05-23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西省九江市
  • 生效日期: 2022-05-23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局属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名单>的通知》(赣医保办字〔2022〕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执行,做好落实工作。

一、及时增补责任医师

1、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结合2022年第二批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遴选工作(九医保办字〔2022〕12号),同步组织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新增双通道药品责任医师的增补工作。

2、市直已经纳入双通道定点的医疗机构要按要求及时做好新增双通道药品责任医师的增补工作。《增补双通道药品责任医师申请备案表》(Word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版)于5月30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联系人:周娟,电话:15070243552,邮箱: jjybdyk@163.com

二、做好政策落实经办工作

各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和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要提高认识,及时做好双通道政策与信息系统更新维护、业务经办的对接工作,确保能够按要求落地落实。

三、落实药品配备首要责任

各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双通道药品配备的首要责任,及时召开药事会,确保谈判药品“应配尽配”,确保满足临床使用需求。

附件:1.《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名单>的通知》(赣医保办字〔2022〕11号)

2.《增补双通道药品责任医师申请备案表》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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