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
现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办字〔2023〕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贯彻执行工作,并于4月17日前将《各县(市、区)口腔种植医疗机构填报表》和《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专项治理相关事项确认书》报送至邮箱jjybyjxx@163.com。
附件:1.《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
2.《各县(市、区)口腔种植医疗机构填报表》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九江-基本医疗保险
九江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