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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保办函〔2023〕22号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备案材料清单(2023版)〉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3

  • 发文字号: 九医保办函〔2023〕22号
  • 发文单位: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4-10-24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西省九江市
  • 生效日期: 2024-10-24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备案材料清单(2023版)〉的通知》(赣医保办函〔2023〕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备案材料清单(2023版)〉的通知》(赣医保办函26号)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备案材料清单(2023版)》的通知

赣医保办函〔2023〕26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优化“双通道”药品备案管理服务流程,简化参保群众办理“双通道”药品备案手续,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名单〉的通知》(赣医保办字〔2022〕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备案材料清单(2023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备案材料清单(2023版)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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