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局属各单位,各参保单位:
按照朔州市医保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朔州市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朔医保发〔2023]47号),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医保局《关于公布2024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39号)和朔州市医保局、财政局《关于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执行时间等事项的通知》(朔医保函〔2020]74号)等文件规定,确定 2025年度我市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每人年缴费标准为:82255x0.5%=411.27元。
本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朔州市医疗保障
朔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