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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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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局属单位,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有关政策的通知》(赣医保发〔2023〕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贯彻执行工作。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九江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九医保发〔2023〕2号关于转发《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2).pdf
九江-基本医疗保险
九江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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