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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阳分局关于全市开展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同步签发电子社保卡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阳分局
  • 发文日期: 2025-01-13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惠州市
  • 生效日期: 2025-01-13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加强我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应用服务工作,让持卡人更加方便、快捷的签发电子社保卡,进一步便利老年群体享受人社服务,以“适老化”为原则,我市将为所有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同步签发电子社保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向人群

  惠州市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社保待遇的持卡用户。

  二、电子社保卡签发方式

  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同步申领渠道。

  三、同步申领渠道

  1.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2.社保卡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发卡行APP。

  3.“广东人社”APP、“电子社保卡”APP、“掌上12333”APP。四、注意事项1.近期办理退休并正常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将在2024年11月29日陆续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签发电子社保卡。持卡人需登录同步申领渠道并注册为实名用户,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2.已签发电子社保卡或持第三代社保卡已完成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的人员,不再重复签发。特此公告。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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