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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5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2-06-16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清远市
  • 生效日期: 2022-06-16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 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 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粵人社规〔2022〕9号)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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