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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医保发〔2024〕2号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整合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85

  • 发文字号: 黑医保发〔2024〕2号
  • 发文单位: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4-01-10
  • 类别: 生育保险
  • 发文地区: 黑龙江省
  • 生效日期: 2024-01-1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地)医疗保障局,在哈中省直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整合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96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适应全省经济情况、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降低医疗机构运行成本为原则,规范整合“胚胎培养”等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取消“睾丸阴茎海绵体活检术”等19项现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2)。

二、各地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权限,稳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时,加强与医疗机构沟通,强化价格公示,确保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平稳有序进行。

三、各地医保部门要综合运用监测预警、信息披露等手段,加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地实施的跟踪监测,促进形成良好秩序。遇有问题和建议,请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省医疗保障局。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5日起执行。


附件:

1.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价格表

2.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项目表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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