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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公积〔2023〕2号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1

  • 发文字号: 清公积〔2023〕2号
  • 发文单位: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1-3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清远市
  • 生效日期: 2024-01-3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发展,着力为缴存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公积金服务,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清建〔2022〕127号)精神,从2023 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

特此通知

附件:1.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政策解读

2.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承诺书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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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政策脉络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024-06-17 阅读量: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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