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洪房公〔2025〕4号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 “既提又贷”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40

  • 发文字号: 洪房公〔2025〕4号
  • 发文单位: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1-1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江西省南昌市
  • 生效日期: 2025-01-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2024年12月31日到期的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政策现继续执行,执行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0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