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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房金管委〔2024〕6号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延迟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龄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8

  • 发文字号: 饶房金管委〔2024〕6号
  • 发文单位: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4-12-2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江西省上饶市
  • 生效日期: 2024-12-27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缴存单位、公积金缴存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精神,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延迟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1个月至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龄统一延迟一年;延迟法定退休年龄13个月至24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龄统一延迟两年;延迟法定退休年龄25个月至3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龄统一延迟三年。具体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执行。如遇上级文件调整,则以上级文件为准。本次政策调整由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延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龄对照表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

延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龄对照表

性别出生时间调整后法定退休年龄延迟后贷款年龄
男(原60岁)1965年1月-1968年12月60岁1个月-61岁61岁
1969年1月-1972年12月61岁1个月-62岁62岁
1973年1月-1976年12月62岁1个月-63岁63岁
1977年1月往后63岁63岁
女(原55岁)1970年1月-1973年12月55岁1个月-56岁56岁
1974年1月-1977年12月56岁1个月-57岁57岁
1978年1月-1981年12月57岁1个月-58岁58岁
1982年1月往后58岁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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