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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房金管委〔2024〕7号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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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饶房金管委〔2024〕7号
  • 发文单位: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4-12-2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江西省上饶市
  • 生效日期: 2025-01-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缴存单位、公积金缴存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有关会议精神,对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最低不低于20%。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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