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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2-10-0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
  • 生效日期: 2022-10-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广大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决定,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即我市2022年10月1日以前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年度执行原利率,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2022年10月1日之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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