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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公管委〔2024〕2号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商转公”贷款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5

  • 发文字号: 南公管委〔2024〕2号
  • 发文单位: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4-03-2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四川省南充市
  • 生效日期: 2024-03-2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五届三次会议决定,从2024年4月起,对我市“商转公”贷款政策优化调整如下:

一、扩大贷款对象。把贷款对象从本市有住房商贷余额的“本地缴存人”扩大到“异地缴存人”。

二、调整缴存时限。把缴存时限从“原办理住房商贷时已缴存住房公积金”调整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已缴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三、放宽征信条件。把征信记录条件从“原住房商贷无逾期记录”放宽为“申请人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及以上逾期记录”。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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