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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5-1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05-18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利率调整

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二、注意事项

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一)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2024年5月18日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四)原贷款政策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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