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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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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南充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已经七届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附件下载:
1.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府办发〔2022〕33号).pdf
南充-基本医疗保险
南充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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