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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1-03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南省南阳市
  • 生效日期: 2025-01-03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科室、管理部,缴存职工:

根据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5年1月1日起,对存量贷款(即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由于2025年1月期贷款的时间横跨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覆盖新旧两种利率。因此,对2025年1月期贷款采用分段计息方式:在保持总月供不变的情况下,下调1月的应还利息,上调应还本金。待到归还2025年2月期贷款时,再根据新利率重新计算月供,还款计划在1月还款日之后更新。

如需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信息,请关注公众号“南阳公积金”进行操作。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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