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人民法院、审批局:
现将《吕梁市发放生育补贴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抓好贯彻落实。
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吕梁市财政局
吕梁市公安局 吕梁市民政局
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吕梁市发放生育补贴实施方案(试行)
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按照《中共吕梁市委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放标准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一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二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三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8000元。
二、发放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生育补贴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吕梁市户籍且孩子为吕梁市户籍。
2.2025年1月1日之后(包含1月1日)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家庭。
(二)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三)夫妻一方丧偶的,另一方承担子女抚养责任并且实际照料子女的按标准享受生育补贴。
(四)夫妻离异的,离婚协议书中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或法院判决书将子女抚养权判给的一方按标准享受生育补贴。
(五)在符合生育政策前提下,一胎生育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并存活的,按孩次顺序享受一孩、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生育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并存活的,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三孩及以上的,均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生育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并存活的均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三、申报方式及资格确认
(一)申报方式
1.线下申报
符合条件的家庭,填写《吕梁市一孩、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申报表》(附件1)或《吕梁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登记表》(附件2)后,携带相关申报资料及复印件向子女户口登记地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提出申请。(单独办理生育补贴填写附件1,与其他“出生一件事”联办填写附件2)
2.线上申报
线上申报平台正在同步建设中,平台上线后另行发布通知。
(二)申报资料
1.夫妻双方户口簿及子女户口簿;
2.夫妻双方结婚证(申报时夫妻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3.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吕梁市一孩、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申报表》或《吕梁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登记表》;
5.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
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可在数据共享平台获得的不再进行提交。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孩子落户后进行申报,当年未申报的,原则上可在该孩子三周岁以内申请补发,未申请的视为放弃。
(四)资格审核
县市区卫健局指定专人派驻政务服务大厅,负责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审核时需查看申报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表填报是否准确完整。对符合发放生育补贴条件的签署同意发放意见。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或资料不实的签署不予发放意见并注明情况,退回申报资料。资料不完整的需申请人补充资料后再次审核。审核后应及时将资格审核结果告知申请对象。
四、资金管理
(一)各县市区自行确定生育补贴资金发放办法。
(二)生育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比例共同负担(附件3)。市级承担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按照分担比例拨付给各县市区,2025年按上年度生育登记情况进行预拨付,2026年3月底前进行清算。
(三)资金主要用于发放生育补贴,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五、部门分工
(一)市县卫健部门负责牵头审核确认补贴对象人数,编制资金需求计划,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督促将生育补贴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
(二)市县财政局保障生育补贴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市县公安部门负责孩子落户以及对有争议的、复杂的户籍情况进行核实。
(四)市县民政部门、人民法院负责对有争议的、复杂的婚姻情况进行核实。
(五)市县审批部门负责帮办、收件以及将申报资料转给窗口卫健工作人员,依托一体化平台开展贯通线上申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放生育补贴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成本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卫健、公安、财政、民政、法院、审批、统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把发放育儿补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落实。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和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制度运行机制以及安全可控的资金发放方式和渠道,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认真执行标准和程序,确保资金足额发放,补贴对象应享尽享。加强对补贴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资金发放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及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全覆盖多层次宣传发放育儿补贴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本方案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新的实施方案出台后,本方案自动废止。
附件:
1.吕梁市一孩、二孩、三孩家庭生育补贴对象申报表
2.吕梁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登记表
附件 1
吕梁市一孩、二孩、三孩家庭生育补贴对象申报表
申请类型:一孩 二孩 三孩
申请人基本情况 | 配偶基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姓名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出生 日期 | 联系电话 | 出生 日期 |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
户籍所在地 地址 | 户籍所在地 地址 | ||||||||||||
现居住地 地址 | 现居住地 地址 | ||||||||||||
夫妻婚姻 状况 | 双方初婚 男再婚女初婚 复婚 男初婚女再婚 双方再婚 丧偶 离异 其他 | ||||||||||||
结婚日期 | 年 月 日 | ||||||||||||
结婚证号(离婚证号或法院判决书编号) | |||||||||||||
享受补贴子女姓名 |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 身份证号 | |||||||||||
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情况(不含收养的子女 ) | 孩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 身份证号 | ||||||||
资金发放 银行账号 | 姓名 | 开户行 | |||||||||||
我们承诺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签名并盖指纹) 女方: 男方: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卫健局审核意见: (单 位 盖 章) 经办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2:
吕梁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登记表 | |||||||||||||||||||
新生儿姓名 | |||||||||||||||||||
新生儿父母基本信息 | 母亲姓名 | 年龄 | 国籍 | 民族 | |||||||||||||||
出生日期 | 手机号码 | ||||||||||||||||||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户籍地址 | |||||||||||||||||||
现住址 | |||||||||||||||||||
父亲姓名 | 年龄 | 国籍 | 民族 | ||||||||||||||||
出生日期 | 手机号码 | ||||||||||||||||||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户籍地址 | |||||||||||||||||||
现住址 | |||||||||||||||||||
《出生医学证明》与《预防接种证》申报登记信息 | 产妇姓名 | 住院病历号 | |||||||||||||||||
新生儿姓 | 新生儿名 | ||||||||||||||||||
新生儿 性别 | 出生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出生孕周 | 周 | 出生体重 | 克 | 出生身长 | 厘米 | ||||||||||||||
出生地点 | 省 市 县 ( 区 ) 乡 ( 镇 ) | 医疗机构名称 | |||||||||||||||||
户口申报登记信息 | 申报籍贯 | ||||||||||||||||||
落户地派出所 | |||||||||||||||||||
随父或母申报民族 | |||||||||||||||||||
按照户口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申请人可根据婴儿父母的意愿随父或随母申报婴儿出生户口。经婴儿父亲、母亲双方协商一致,现申请随 (父或母)申报户口。申报的内容真实,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子女落户引发的相关法律和民事责任。 | |||||||||||||||||||
新生儿社会保障卡申请信息 | 是否制作社会保障卡:是否 申请人已阅读社会保障卡相关账户协议且自愿申请社会保障卡,且已了解所申请服务的相关内容,同意并遵照所申请服务办理。 | ||||||||||||||||||
选择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网点: | |||||||||||||||||||
备注:监护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及新生儿户口簿原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至社保卡发卡银行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 |||||||||||||||||||
医保参保 登记信息 | 新生儿医保参保地 | 省 市 县 ( 区 ) 乡(镇) | |||||||||||||||||
参保类型 | 街道社区 | (可选) | |||||||||||||||||
参保年度 | 城乡居民参保类型 | ||||||||||||||||||
本人确认: | |||||||||||||||||||
备注:1、签订本申请表,即视为默认自申请参保起始年度起。2.因账户余额不足或申请人资料变更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等原因,导致扣缴业务无法正常处理,引起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
生育补贴登记信息 | 申请类型 | 一孩 二孩 三孩 | |||||||||||||||||
夫妻婚姻 状况 | 双方初婚 男再婚女初婚 复婚 男初婚女再婚 双方再婚 丧偶 离异 其他 | ||||||||||||||||||
结婚日期 | 年 月 日 | ||||||||||||||||||
结婚证号(离婚证号或法院判决书编号) | |||||||||||||||||||
享受补贴子女姓名 |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 身份证号 | |||||||||||||||||
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情况(不含收养的子女 ) | 孩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 身份证号 | ||||||||||||||
资金发放 银行账号 | 姓名 | 开户行 | |||||||||||||||||
县市区卫健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经办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
申请人员 承诺信息 | 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承诺:本人在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核对无误,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 | ||||||||||||||||||
申请人(母亲)签字并按手印 | 联系电话 | ||||||||||||||||||
申请人(母亲)签字并按手印 |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