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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公积规〔2024〕3号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多孩家庭贷款额度上限及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办理条件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5

  • 发文字号: 柳公积规〔2024〕3号
  • 发文单位: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5-01-0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12-30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多孩家庭贷款额度上限及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办理条件等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借款申请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

二、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借款申请人家庭,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上限提高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家庭可且仅可享受一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政策。

三、放宽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办理条件

借款申请人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按原政策规定继续执行,由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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