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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医保发〔2021〕62号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2021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3

  • 发文字号: 湘医保发〔2021〕62号
  • 发文单位: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 2021-11-26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湖南省
  • 生效日期: 2021-11-26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经研究,确定2021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5460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6380元,下限为3276元。

本通知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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