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邵阳市本级所有参保单位及职工都要申报缴费基数,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包括国有困难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
二、参保人员的确定
各参保单位以市企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2017年12月份结算的在职职工花名册为基准,参照其他险种参保人数予以确认。
三、缴费基数的确定
1、缴费基数分单位和个人两部分。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年度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小于单位统计年报工资总额的,以统计年报工资总额为单位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项目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2、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和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前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的通告》精神,在2018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前,参保单位的职工可以以上年末缴费基数的110%,并按13473元/月封顶、2695元/月保底为暂定个人缴费基数,按月缴费;参保单位只能暂定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按月缴费。
待2018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后,结合2018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核定结果统一进行调整、结算。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步骤:
(1)企业携带U盘到我处基金征缴科拷贝本单位参保职工基数申报花名册并领取基数申报文件和相关资料;
(2)按要求填报后,携带资料在基金征缴科初审(企业填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职工对新年度缴费基数进行签字确认,并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一星期以上。);
(3)登记稽核科复审;
(4)处领导办公室审批;
(5)将所有资料再报送基金征缴科录入并存档。
2、现场核定:
对于不能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资料的参保单位,基金征缴部门可视情况先对“单位缴费基数”予以暂定,再组织力量到参保单位对缴费基数进行现场审核认定。
3、申报所需资料:
(1)职工个人签名确认(或公示,并提供公示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数申报花名册(同时上报数据一致的电子表格);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4)本单位2017年度应付工资明细账或工资总账;
(5)2017年12月的原始财务记账凭证及工资发放表。
五、申报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参保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缴费基数,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参保单位,2018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按断档补缴处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申报的参保单位,应向基金征缴科提交延缓申报缴费基数的书面报告。
2、对于在审核中发现企业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的,我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将追缴的养老保险费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3、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经申报认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修改。
如确实有误需要修改的,参保单位要在本年度内填报《基数调整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并对修改的原因和理由作出说明,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履行相关的审核审批程序后予以办理。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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