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管理中心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扩大住房公积金“退休无感提取”服务范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前在佛山市申办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缴存职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已封存且未注销的,管理中心将启动住房公积金“退休无感提取”服务,即通过数据共享,精准匹配缴存职工退休信息,自动将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划账至其社保卡金融账户,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二、对于上述缴存职工,管理中心于2025年1月1日起将分批启动住房公积金“退休无感提取”服务。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除“退休无感提取”服务渠道外,缴存职工亦可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以及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具体操作指引和操作视频可查看《个人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个人微信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或持相关资料至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或预约至管理中心线下业务大厅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信息可查看管理中心网站“银行承办”栏目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信息》以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四、相关办事指南可在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业务指引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栏目查看。
特此通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