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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公积金发〔2024〕35号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年龄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4

  • 发文字号: 楚公积金发〔2024〕35号
  • 发文单位: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12-2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 生效日期: 2025-01-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管理部:

现将《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年龄》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年龄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让更多缴存人家庭购房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贷款最高年龄男性职工由65周岁调整为男68周岁、女性职工由60周岁调整为女63周岁,不超过缴存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年限仍为30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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