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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医保〔2024〕81号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湛江市2025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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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湛医保〔2024〕81号
  • 发文单位: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4-12-31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湛江市
  • 生效日期: 2025-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经开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文件要求,以我市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2025年我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现将我市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如下: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5 元/月,下限为4623元1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7705元/月。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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