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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人社发〔2024〕58号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7

  • 发文字号: 徐人社发〔2024〕58号
  • 发文单位: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24-12-30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
  • 生效日期: 2025-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徐政规〔2023〕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我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缴费档次通知如下:

自2025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居保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500元,执行政府补贴60元不变。原则上只适用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100元的缴费档次继续保留。其他缴费档次不变。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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