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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市金管〔2020〕1号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1

  • 发文字号: 玉市金管〔2020〕1号
  • 发文单位: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0-02-1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 生效日期: 2020-03-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1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我市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80元。

二、本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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