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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5-2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安徽省宿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05-22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缴存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通知如下:

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5万元提高至70万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后续视国家政策和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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