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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住〔2022〕8号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4

  • 发文字号: 威住〔2022〕8号
  • 发文单位: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2-05-0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山东省威海市
  • 生效日期: 2022-05-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2.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3.购买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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