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7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综合考虑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困难程度、消费水平和就业补助资金承受能力,按照最高不超过全市月失业保险金标准2倍的标准,全市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2600元。
(二)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省通知要求细化经办流程、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公开政策咨询电话,主动摸排符合条件人员,加大政策定向宣传,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三)各级人社、民政、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在信息数据查询、共享、对比等方面加强沟通和协作,确保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发放及时准确。
(四)各区市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发放情况要于2019年6月底和12月底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财政局
2019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威海-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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