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 市各级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 坚成果的决策部署, 切实解决农村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就业问题,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 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 为做好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设 立、申报和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设立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 20 个,从事治安协管、 道路维护、环卫保洁、看山护林、 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工作。
二、对象及条件
1、农村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的适龄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农村公共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能够胜 任本职工作。
三、补贴标准
农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按每天提供不少于1小时工作量, 补贴每人每月600元,每年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 商业保险60元;以上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由区人 社局按照各镇、街申报公益性岗位数量按季拨付至各镇、街。此 项资金专项用于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 各镇政府要严格管理, 做 到专款专用,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将对资金使用 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
四、服务期限及聘用
本次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年限暂定为 3 年,按照“谁用人, 谁管理”的原则,由各镇政府或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 员签订劳动协议。
五、申报招聘
各镇政府要广泛宣传,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 镇、街公示栏显著位置张贴招聘公告, 注明拟聘用岗位的岗位名
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地点等内容, 安排专 人负责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初审后, 由各镇政府研究确定聘用对 象,于9月10日前将填写的公益岗位申报表和公益岗位花名册 报区人社局,经统一公示后,各乡镇须于9月20日前安排全员 上岗。
联系电话: 5220907 联系人:王思伟
邮箱: hcqrsjrlzyzxjy@wh.shandong.cn
附件:1.环翠区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3.环翠区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花名册
附件1
附件3
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 威海市环翠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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