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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2024年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备案的公告关于对2024年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备案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 发文日期: 2024-12-18
  • 类别: 残保金
  • 发文地区: 河南省
  • 生效日期: 2024-12-18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2024年派遣残疾人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要求,为规范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切实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请你单位于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登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劳务派遣备案平台(https://abllwrz.henancjr.org.cn/lwpq)”,对 2024年派遣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备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安置的残疾人认定到本单位的,无须备案;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以外的其他方式安置残疾人的无须备案

二、备案信息将关联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残疾人信息,无法在2025 年参加年审申报。

三、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准确填写备案信息,特别是本单位社保、医保编码,在备案时多填、错填或填写其他单位社保、医保编码的,均按无效备案处理。社保、医保编码一经填写完毕,年审中将会以此编码为准

四、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在备案系统中如实勾选向用工单位派遣的月份,勾选错误的,备案期结束后将不再修改,

五、具体备案操作流程及备案信息填报要求详见备案系统中的《劳务派遣的残疾人备案操作指南》

联系电话:0371-6085691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024年12月1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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