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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房金〔2024〕6号 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9

  • 发文字号: 张房金〔2024〕6号
  • 发文单位: 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2024-12-1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
  • 生效日期: 2024-12-18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缴存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支付购房首付款压力,推动我市房 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 付款”工作的通知》(冀建房保函〔2024)183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行政区城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8日起实施。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

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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