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住建交通与应急管理局: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威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予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和工伤保险科)
威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4号)、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应急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威人社发〔2020〕26号)、《威海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威人社字〔2021〕2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紧紧围绕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将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全覆盖高质量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等重点对象,开展为期三年的高质量培训,到2024年底实现上述人员培训全覆盖,全面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持续提升工伤预防意识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培训对象。重点培训需应急管理部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及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精细化工企业和化学合成类药品生产企业等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
各区市根据本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企业类型、应培训人员数量等情况,重点保障重大危险源企业相关人员培训,可结合线下和线上培训的方式,适当扩大或缩小培训对象。
(二)培训内容。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的重要论述精神,把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作为必学 内容。根据不同类型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对象特点分类开 展针对性培训。围绕着重提升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能力培训安全生 产分管负责人,围绕着重提升专业安全管理和安全风险评估管控 工具使用能力培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围绕着重提升现场安全管 理、风险管控、异常和故障处理及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班组长, 具体内容参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培训要点》(附 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用培训大纲》(附件2)《危险化学品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用培训大纲》(附件3)《危险化学品企业班组长(含车间主任)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用培训大纲》(附件4)。
(三)培训方式。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
1、开展以实操为主的线下培训
(1)确定重点参训企业,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由相关专业机构通过实地调研对重点岗位开展岗位风险分析,标识岗位风险后,定制有针对性的培训。
(2)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线下集中培训。企业班组长及一线员工的线下培训,采取送培训进园区、进企业的方式进行,并实行错班制培训,缓解企业工学矛盾。
(3)组织重点企业形成针对内部培训的管理机制,力争培养出适于企业内训的师资力量,实现企业内训,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更好地执行企业内各岗位的培训任务。
(4)以实操性内容为主,以现场互动式教学的形式来进行线下教学,实现线下教学的互动性、趣味性,进而提高员工的参与积极性与培训效果。
(5)举办职工讲堂、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促进员工学以致用,提高实际操作技能。组织开展技能操作大赛,按不同工种分别设置比赛项目,组织一线员工以赛代训。
(6)组织经验总结交流会,对先进培训经验进行总结、交流与推广,对优秀参训企业进行表扬宣传,带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升工伤预防能力培训。
2、依托威海市工伤预防服务系统等形式进行线上培训
(1)组织企业职工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以及工伤案件警示案例。
(2)开辟“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题页面,组织企业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工伤预防基础知识、职业危害及防护知识、事故与应急处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伤预防知识。
(3)邀请工伤预防专家开辟直播专栏,进行线上培训学习,组织企业职工培训学习,每场专题培训时间30-45分钟。邀请专家编制课件并录制慕课,形成长效高品质教学。
(4)组织开展线上知识竞赛,按不同工种分别设置比赛题目,组织企业职工以赛代训。
(5)建立线上学习奖励机制,调动企业职工培训学习积极性。
(四)培训时长。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培训不低于34学时,其中包括线上培训不低于10学时,线下培训不低于24学时。企业负责人线下培训不低于24学时。企业班组长和重大危险源操作负责人培训不低于48学时,其中包括线上培训不低于16学时,线下培训不低于32学时。一线员工除参加企业自行组织的内训、线上线下相关竞赛外,参加线上培训不低于12学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开展警示教育或体验式培训。
(五)培训机构。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培训任务可由已建立内部培训机构和专兼职师资队伍的大中型化工企业承担,也可由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专业教育培训机构等承担。优先选择在技术、人员、课程等方面更有优势的从事危险化学品培训的机构,鼓励利用能为化工园区提供配套服务的实训基地参与承担工伤预防培训任务。培训机构按照《山东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18〕3号)的规定确定,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当从事工伤预防或安全培训5年以上;
2.有健全的培训管理组织、2名以上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3 名以上专职培训老师;
3.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策划、培训管理、档案管理、过程控制、考核评价、后勤保障等制度健全、执行严格;
4.有2名以上化工安全相关专业或5年以上相关实践经验、 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的师资力量;
5.能提供符合通用培训大纲要求的数字培训课程和满足实 际需要的网络培训。
四、时间安排
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培训任务。2023年底前,实现三类人员培训全覆盖,至少完成三年培训任务的70%。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人社部门要做好工伤预防培训年度计划,摸清2020年的工伤事故发生率。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摸清有关企业及受训对象底数,建立重大危险源企业和三个包保责任人实名制清单。培训任务全面完成后,各区市要认真总结培训经验成果,探索常态化培训机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注重齐抓共管。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 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是扎实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实施的第一个专项培训工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合理确定分 年度项目立项计划、培训任务、培训规模和培训班次数量,严禁 推诿扯皮耽误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工伤预防联席机 制框架下,建立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机制,在保障工伤保险 待遇支付的情况下,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 程项目优先纳入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加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 门要做好企业人员情况摸底、提出培训方案、项目立项建议、培 训组织动员、培训过程监督和考试评价等工作。化工园区要建立园区内受训企业和培训人员实名制清单,并组织参加培训,区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园区外受训企业和培训人员实名制清单,并组织参加培训。
(二)强化项目监管,维护资金安全。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 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是工伤预防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和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严把项目程序关、培训质量关,采取措施杜绝培训骗补。一是强化培训项目管理。要规范项目申报,建立健全联合遴选、专家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机构机制。规范服务合同,明确培训规模、方式、内容、期限、绩效目标、费用、责任等内容,明确项目实施要求。择优确定培训机构,严格培训监督管理,严格项目验收,按规定支付工伤预防费,并可将培训学时计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相应的安全生产再培训学时。二是维护资金安全。科学合理确定工伤预防项目,规范经费使用,严防低价竞争。统筹培训效能,鼓励以化工园区(集中区)为单位申报项目。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三是要抓好质量管控。要认真审核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实名制管理,利用人脸识别、学习图像抓拍等技术和随机抽查、培训回访等方式进行筛查,杜绝线上培训挂课、代学等违规行为,对于培训管理不规范、培训考核不严格的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即予退出,并公开曝光。培训结业实行闭卷考试制度,要落实培考分离原则,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具体考试方式由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明确项目绩效指标和验收要求,加强对培训项目质量、施教机构、培训教师的管理评估,建立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的信用体系,对每个培训项目、授课专家、施教单位进行测评,及时淘汰评估结果偏差的培训机构和老师。
(三)广泛宣传发动,推广典型经验。各区市、部门要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宣传工作,将工伤预防与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相结合,抓住重点时段或重要节点,结合主题日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同步策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加大工伤预防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运用专题报道、图标图解、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走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普及工伤预防知识,强化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帮助企业、第三方培训单位和劳动者熟悉了解工伤预防政策,共同促进工伤预防培训开展。各区市、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典型区市、企业经验做法,统筹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培训空间的载体和实训基地的节点作用,探索建立可操作、可监管、可评价、可推广的工伤预防新模式,切实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效能。
(四)落实企业责任,强化调度考核。落实企业工伤预防的主体责任,以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引领带动企业全员工伤预防培训,大力推动三类人员成为企业工伤预防内训师,不以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代替企业结合自身风险的内部安全生产培训。统筹工伤预防与安全生产日常培训,有机结合,协同安排。已建立符合条件的内部培训机构且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质量较高的化工企业,经企业申请、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可按照培训大纲要求自行组织培训,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培训任务并按市应急管理部门的规定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将培训学时计入相应的安全生产再培训学时。各区市要建立统计调度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按时、准确地报送工作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作,适时组织评估,对培训不认真、不严格的,进行通报提示。
各区市每年12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
威海-工伤保险
威海市工伤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