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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调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威海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15-03-25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山东省威海市
  • 生效日期: 2015-03-25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调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补贴,500元以上缴费档次,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60元,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
   据介绍,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我市日前下发《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现行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6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政府共同承担。
   为满足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需求,较好地保障城乡参保居民晚年的基本生活,目前,我市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标准设置了10个缴费档次,分别为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其中,300元的缴费档次仅限重度残疾居民等特殊困难群体,其余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那么,应该怎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呢?按照规定,凡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具体程序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核发《威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每年持缴费证到参保的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保险费。
  另外,我市集中参保缴费期为4月至9月,各区市可按实际情况各自安排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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