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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市公积金中心〔2018〕14号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6部门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转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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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承市公积金中心〔2018〕14号
  • 发文单位: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承德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承德市中心支行
  • 发文日期: 2018-02-13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北省承德市
  • 生效日期: 2018-02-13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自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承德市各县支行:

为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转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冀建金[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转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冀建金[2018]2号)。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承德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承德市中心支行

2018年2月 13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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