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承德市各县支行:
为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转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冀建金[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转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冀建金[2018]2号)。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承德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承德市中心支行
2018年2月 13 日
承德-住房公积金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