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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医保字〔2024〕41号 上饶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6

  • 发文字号: 饶医保字〔2024〕41号
  • 发文单位: 上饶市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4-12-20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江西省上饶市
  • 生效日期: 2025-01-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2024年药品目录》,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指导督促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同步更新药品信息,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合理替换治疗药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国家《2024年药品目录》平稳落地。

二、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加快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接口对接和部署应用,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和门慢特定点零售药店,自2025年1月1日起,均应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三、严格落实药品支付政策。明确《2024年药品目录》中相关药品医保支付政策,严格贯彻执行省局下发的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等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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