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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停用“近视性放射状角膜切开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承德市医疗保障局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4-09-11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北省承德市
  • 生效日期: 2024-09-1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医保局、卫健局,高新区人力资源部、社会事务部,市医保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卫健委各相关科室、委属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停用“近视性放射状角膜切开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要求,经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停用我市“近视性放射状角膜切开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二、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反馈。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xlsx


2024年9月1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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