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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2-06-09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河北省承德市
  • 生效日期: 2022-06-09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委员会: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12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pdf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2022年6月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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