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缴费有关的通知》(黑人社发(2022)2号)的要求,调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差补。具体调整范围及规则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哈尔滨市主城区及3区、9县(市)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
二、缴费基数核定规则
依据参保单位申报的在职职工工资,按照哈尔滨市统计局公布的 2023 年哈尔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封顶,上年社平工资的 60%保底(以下简称上年社平保底工资)后,计算单位在职职工应缴工资补差额。
(1)单位在职职工申报工资低于上年社平保底工资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保底后的工资确定。
(2)单位在职职工申报工资高于上年社平工资的,按实际申报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 300%
三、特别提醒
相关单位查收到税务系统差补金额后,请务必于2025年1月15日前及时缴纳,避免超期生成滞纳金。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