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大医保发〔2024〕68号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302

  • 发文字号: 大医保发〔2024〕68号
  • 发文单位: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4-12-16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
  • 生效日期: 2025-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有关工作,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测算,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调整为8190元。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914元,上限为24570元,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8190元。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