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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4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3-05-2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安徽省芜湖市
  • 生效日期: 2023-05-2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

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三、本通知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有效期两年。

原《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房金委〔2022〕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房金委〔2023〕7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docx

房金委〔2023〕7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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